新聞網站收費卡在哪?
發布人:該文章摘抄于互聯網 2013-2-3 13:57:15
(阿祥) 輿論早就在嚷,新浪的新聞要收費。王志東也說,網站的信息服務肯定是要收費的,遲早而已。其它“以內容為王”的網站,又何嘗不是如此?但是,新浪一直按兵未動,其它網站更是不敢輕舉妄動。個中原因,人所共知:萬一收得不好,便將用戶拒之于門外,從而導致惡性循環。
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
而今,終于有網站率先行動了。自去年11月起,香港一家周刊的網絡版開始嘗試性收費,訂戶每月只需支付4.2港元,訂閱6個月或以上者則有優惠。據悉,香港多家ICP均有意引進信息收費服務模式。tvb.com現在每日訪問量約百萬人次,內有電視新聞直播、新聞重溫等錄像資訊,正在列入收費范疇。
在內地,也有人躍躍欲試。千龍新聞網近來動作頻頻,啟動新域名后全新改版,與眾多中小網站結盟。千龍明確提出了“新世紀華人新聞網”的發展目標,并將目前的贏利點定位于信息收費等方面。
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,這是婦孺皆知的常識。網站服務不收費,靠什么生存?從信息化發展趨勢看,網站收取新聞服務費,也是大勢所趨。
從政府的政策導向看,中央明確要求,加強重點新聞網站的建設。面對互聯網的快速發展,加快信息傳播手段的更新改造,重視和充分運用信息網絡技術,大力加強互聯網媒體建設,加強網上新聞宣傳,已是一個帶有全局性的重大而緊迫的課題。國務院及計委、財政部、信息產業部近日表示,要加大對信息化建設的投入。這意味著,國內的新聞網站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。
從網站的自身優勢看:網絡新聞信息傳播具有開放性、交互性和個性化的特點,構成了交互、音頻、即時、視頻、雙向、海量等綜合優勢。不論是主流新聞媒體網站,還是綜合性新聞門戶網站,幾年來都在不懈地努力,有的甚至是在艱苦的條件下慘淡經營,切實改變著中國受眾的信息結構和觀念。網上浩瀚的信息量,是任何人都難以抗拒誘惑的,閱讀網絡新聞,已是大多數網民的。
有償服務面臨障礙
然而,也無庸諱言,從目前情況看,國內網站向網民收取新聞服務費,為早。網站的新聞有償服務面臨三大障礙。
障礙之一:市場環境問題。
長久以來,中國大眾傳播業一直奉行“不允許跨行業跨媒體經營”的游戲規則,近幾年雖說組建了幾大報業集團、出版集團和若干廣播電視集團,但真正意義上的新聞傳媒集團,還沒有出世。也就是說,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的融合,還缺乏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。
直到目前為止,國內還沒有任何一家商業性網絡公司擁有新聞采訪權。新浪所擁有的合法權利,實質性的無非兩項,一是信息服務業經營權,一是新聞登載權。這就是說,新浪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新聞傳媒,充其量只是一個新聞的“二道販子”。
障礙之二:受眾問題。
新聞效應的優劣直接取決于受眾面的大小。分析人士認為,如果因特網的普及率過60%,單憑廣告收益,網絡媒體就可以獲利。但是,美國的因特網的普及率也不過只有40%,香港尚不能望其項背,何況中國內地?
我國網民占總人口的比例低得可憐,與發達和地區相比,信息化、網絡化程度的差距可以說還很大,而且,這種落后的狀況,并不是在三兩年內就能改變的。由于低收入與高費用的矛盾難以解決,上網閱讀新聞,對于大多數人來說,還是一種。
再說了,受眾的閱讀習慣仍然報紙和雜志。美國電視節目主持人拉里金說:“我看新聞還是喜歡拿著報紙,聞著油墨的味道,而不愿意在電腦上看。”我國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,公民中相當大一部分群體連看報都沒養成習慣,更別說上網瀏覽新聞了。 沒有受眾或受眾面不足以支撐其贏利,收取新聞服務費,也只不過是心理上的一種自我慰藉罷了。
障礙之三:版權問題。
對于欲收取信息或新聞服務費的網站來說,這是一個更加難以愈越的障礙。這兩年,國內網絡媒體異軍突起,從中央到地方,從門戶到專業,雨后春筍般地較著勁瘋長,報紙、雜志、電臺、電視臺紛紛涉足網絡,推出自己的“網絡版”。盲目發展網絡媒體,引發的直接后果就是侵權沒商量。你抄我的,我抄你的,視作者權益如糞土。典型的莫過于深圳某IT網站,將天下網站的IT信息一把捋,更為可惡的是,還有意把原作者的名字統統抹去。許多作者憤而在BBS上發表貼子討說法,該網站置若罔聞,拉出一幅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潑皮牛二之相。主要原因是現在的網絡版權法規尚不完善,而網站真的要收費,再像目前這樣無法無紀,是行不通的。
新聞的傳播必須合法
網絡新聞的競爭已經到了白熱化程度,許多向作者付費的網站,保證了信息的質量和數量,日益得到受眾的歡迎,其維權意識也日益增強。要想在競爭中立穩腳跟,網站既要突出自己的特色,還要維護自身及其作者的權益。否則,后對誰都沒有利。
網絡媒體侵權行為日漸增多,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呈明顯的上升趨勢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重新審議了《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》,對有關條款作出了新的規定,為規范網絡環境下對作品使用的正常秩序,草案中進一步增加對信息網絡作品著作權加以保護的內容,如著作權作品應當包括信息網絡作品;信息網絡使用時事新聞作品,應當指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稱等;未經著作權人許可,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,應根據情況,承擔停止侵害、消除影響、公開賠禮道歉、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。
這就表明,網站要收新聞服務費,其新聞信息的登載和傳播首先必須合法。
其實,就目前的情況看,網站的信息不是能不能收費的問題,而是拿什么樣的信息收費的問題。許多內容都是翻版和盜版來的,網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,找到了自己所需要的新聞標題,打開一看,原來是與昨天或前天在某張報紙上看過的一模一樣的消息。想想看,拿這樣的新聞向網民要錢,網民就是不說,你網站能張得開口嗎?所以,為了長遠的利益,網站當務之急是要對新聞信息進行深加工和科學分類,而不是簡單的粘貼。腳踏實地的為用戶服務,服好務,再向用戶收取合理費用,才有可能。
不過,話說回來了,即使上述三大障礙均迎刃而解,網站要在近期內靠新聞有償服務來大贏其利,前途也并不樂觀。
臺灣的網絡報紙《明日報》的倒閉,已經說明了問題。今年以來,美國的新聞網站紛紛倒閉,四大通信網絡之一的NBC斥巨資建立的因特網站點NBCi已于近期關閉;在因特網泡沫全盛時期號稱“把電視臺趕出宣傳業界”的Pseudo.com公司,在網絡泡沫中崩潰;專門從事犯罪新聞報道而引人注目的APBNews.com公司,緊隨其后宣告破產。
曾幾何時,華盛頓郵報集團和紐約時報報業集團爭相效仿,紛紛斥巨資發展互聯網業務,把報紙全部搬到網上,并利用網站招攬廣告并開展電子商務。然而,好景一直沒有出現,而且出現巨額虧損,不得不收縮網絡戰線,集中精力經營自己原有的一畝三分地。
總之一句話,網站利用新聞信息收費,有一個基本的前提,這就是,要讓用戶付出時心甘情愿,獲得時物有所值。由此便可以產生一個連鎖反應:上網獲取信息,成為公眾的一種不可拒絕的欲望,是受眾在日常生活、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基本需求。到那時,網站才會從新聞收費中大享其利! 人民日報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