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來說凡是涉及到項目建設,后在整體項目交付以后投資方總會在尾款中留出一筆作為“項目質量考察”的類似保證金性質的錢,據稱是待通過一段時間的考察之后,覺得項目質量過關,才肯將這筆錢付給項目的承包方。這種做法在行業里來說司空見慣,大家都是如此操作的,所以也沒有人去考證這種做法正不正確。
不知道什么時候上述的這種流程就被復制到軟件開發這一行業中來,投資方聲稱自己是的弱勢一方,為了約束開發企業能夠按時保質的完成整個軟件項目的研發,為了能夠將自己的風險降低一些,于是就效仿了工程項目開發的那套流程,即:在后的尾款中留出一筆錢作為項目質量的保證金,當然,雙方也將此行為約定在了合同書里。也是因為這個行業幾乎所有企業都如此操作,因此也沒有人去考證這種做法合不合理。
上述兩種情況投資方留出了一筆錢作為保證金,雖說兩個行業不同,但都有一個共同點,那就是主要針對金額較高的項目才適用,正是因為金額較高,才給人一種建設方利潤很高的感覺,因此對于投資方留了一點尾款要等幾個月甚至一年以后才支付,似乎也能夠讓人信服。
可如果是制作一個普通的企業網站呢?整個網站的報價也就幾千,多一兩萬,那這種留著一點保證金的做法合適嗎?
這種做法顯然是很不合適!
首先,整個網站建設的報價就不高,而且能夠過萬的網站,客戶的要求必然是很高的,這樣一來就會拉長整個網站的建設工期,也就意味著網站制作企業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成本。不僅客戶的要求高,對于相配套的各種技術服務也是需求甚多,這樣又進一步的壓縮了企業的利潤空間,表面來看是建了一個一兩萬的大訂單,可實際利潤恐怕還不到百分之十。
其次就是風險,現在大多數客戶對于網站設計專業還是比較了解的,需求也比較明確,關鍵一點是基本上客戶能夠決定網站的上線時間,簡單來說就是客戶說滿意了才算滿意,可以上線了才能上線,否則就算建站公司把這個網站建的“天上有地下無”也沒用。這樣一來,就很可能將原先預定好的工期不斷加長,將原先約定好的服務項目不斷增多,當然,風險也就隨之而來不斷疊加,究其原因,就是客戶只要沒有付清款項,做網站的公司就不能終止服務。
后要談到的是留那么一點所謂保證金有何意義,一般情況下這筆保證金會按照整個報價的比例來計算,通常是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,以一萬元的報價計算,百分之五就是500元,百分之十也就是1000元,如果客戶試圖用這點錢來作為約束對方的籌碼,似乎“分量太輕”,畢絕大多數的款項已經支付;也有些客戶試圖利用這筆錢來作為向對方索取額服務的砝碼,那這種做法“太不聰明”,除非對方建站公司過分“對客戶負責”了又或是太在意這么一點錢了。
既然建網站公司已經收取到絕大部分的款項,那就相當于已經掌握了的主動權,客戶如果是找各種理由來推遲支付的時間,甚至如上所說來要求對方增加服務項目,就很容易激怒對方,導致對方會采取一些相對嚴苛的手段來回應自己,比如對于問題拒不調整、關閉后臺管理賬戶、甚至是關停網站等等,即便客戶走維權程序,恐怕也是底氣不足,草草收場,終吃虧的還是自己。
這里筆者還是要奉勸一些自覺聰明的客戶,不要刻意采取一些所謂“有效手段”來掌控整個網站建設的流程和結果,更不要將自己的利益凌駕在對方的利益至上,正所謂“用人不疑,疑人不用”,既然選擇了這家公司來為自己提供服務,就應當給予足夠的信任和支持,簽訂了協議就更應當公平對待,規范執行,這樣才能得到對方的全心服務,自己既可以得到理想的網站,對方也能夠如期獲得應有的利潤,這才是雙贏。